为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,实现全程可追溯,潜山市依托潜山市协同办公系统制定合法性审查流程。
2021年1月1日起,凡是潜山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潜山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》(潜政〔2018〕3号)第二条规定的事项,需要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,均通过潜山市协同办公系统办理。
自此,潜山市将实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与公文管理系统的衔接,实现全程网办,避免承办单位、审核机构工作人员重复往返跑路。通过进一步统一格式、文本,建立合法性审核信息网上共享机制,切实提高审核实效。同时按照全面细致、条目清晰的原则,规范审核流程,对合法性审查进行动态化管理,做到收文事项可查阅,办理进度可查阅,意见审批可查阅,责任人员可查阅,反馈签收可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