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人: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、局长 江毅
解读时间:2020年9月23日
一、决策背景和依据
2017年初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4号),《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》(国土资规〔2017〕13号)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,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国家占补平衡政策,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。为此,结合我市实际,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《潜山市2020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二、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,随着工业化、城镇化的快速推进,资源环境承载压力日趋增大,保护耕地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。通过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,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,成为当前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。
撤县设市后,我市各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陆续展开,耕地占补平衡的任务更加艰巨,按照“占优补优、占水田补水田”的要求,我市只有完成新增耕地数量、新增粮食产能、新增水田面积任务,才能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。为解决用地供需矛盾,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,今年计划实施补充耕地500亩,“旱改水”项目300亩。
三、研判和起草过程
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,结合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现状及安庆市政府年度任务安排,于3月19日起草了《潜山市2020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实施方案(送审稿)》,报送司法审查后,于3月27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
四、工作目标
2020年度计划完成补充耕地500亩、旱地改水田(以下简称:旱改水)300亩,根据安庆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市场需求可适当增减实施计划。
五、主要任务
项目实施上,严格按照《潜山市2020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实施方案》所确立的时间节点开展, 主要工作有二调数据分析、调查摸底、编制计划、勘察测绘、可行性研究、相关部门审核、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、项目实施、竣工测绘、组卷报批、竣工验收等工作,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在省厅备案。
六、创新举措
1、建立奖惩机制,对因项目复垦进度、复垦质量和项目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不能验收备案的,取消该地块补助资金,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2、设立管护基金,以乡镇为单位计提管护资金,专项用于项目后期管护。
七、保障措施
1.明确工作职责。市自然规划局作为项目的承担单位,负责项目的立项及备案;市自然规划局、农业农村局负责补充耕地项目的验收;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工程实施的主体,负责组织项目申报、项目施工和后期管护;市林业局负责涉林复垦项目的审核;市水利局负责涉水复垦项目的审核;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复垦项目涉生态环境的审核。
2.加强资金管理。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,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行专款专用,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使用资金,加强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,自觉接受监督,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、安全、高效。
3.强化进度管控。加强与各乡镇、市直相关部门的协作,强化组织领导,建立定期会商、定期通报制度,加强工作调度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,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补充耕地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