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01002001 | 来信时间: | 2020-10-02 12:31: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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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举报 | 姓名: | 李**** |
内容: | 塔畈乡农技推广服务中心,多次售卖过期蚕用药品。家里有爷爷奶奶在家养蚕,一般都要去该服务中心购买一些蚕用药品,去年曾买到过过期药品。后来给我更换了,今年国庆期间去该服务中心再次购买蚕用防治脓病的药物。回家发现又是过期药品。 | ||
回复单位: |
潜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-10-23 16:20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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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情况: |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 来信已收悉,已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,在电话中向您解答了所反映的问题,近期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彭世花农资店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将及时与您进行对接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